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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07:02:10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2.开展孳生地和鼠情调查。组织对辖区内、系统内病媒生物孳生地开展调查,完善更新孳生地台账资料。开展鼠情摸底调查,合理制定防制方案,开展消杀人员技术培训。

  3.完善防制设施。各地各单位要以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完善防鼠设施、防蝇设施、防蚊设施配备。

  统一规范开展露头蚊蝇药物消杀、投放灭鼠毒饵工作(技术方案详见附件)。露头蚊蝇消杀工作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组织专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技术指导,对不达标单位将问题线索移交监督执法机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各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

  各地各单位要把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风险的重要措施来抓,确保活动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性,普及除害防病知识,因地制宜使用除害方法。各县市的病媒生物防制统一活动由各市爱健办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做出部署、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县市自行决定,但不得迟于4月上旬。

  1.各地爱健办要认真做好城乡蚊蝇消杀和灭鼠活动的组织计划、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措施落实、药物发放和工作监督;

  2.各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社会公共环境的灭鼠和露头蚊蝇的消杀工作,包括蚊蝇孳生地的清理、防蝇灭鼠设施的布放和修缮、公共环境灭蚊制剂、灭鼠药投放、告居民书的张贴、居民用药的免费发放、单位用药的督促检查;

  3.市爱健委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4.各单位要专门安排力量,认真抓好本单位的露头蚊蝇消杀和灭鼠工作,完善仓库的保管制度;

  5.各级疾控部门要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并做好行动前后的密度监测和效果评价;

  要坚持以环境治理和物理防制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把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工作与做好国家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文明城市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单位、居民动手清除各类积水,清除垃圾、卫生死角等蚊蝇和鼠类孳生环境。具体技术方案详见附件。

  活动用药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购买,应确保使用符合国家农药管理规定、具备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或批准文件号以及产品标准号的正规蚊蝇消杀和灭鼠药物。投药人员要注意劳动防护。药物消杀和投放灭鼠毒饵期间,要妥善保管好食物、断绝鼠粮,及时清除鼠粪、鼠尸等鼠迹,鼠尸应做到集中收集、深埋处理。药物下拨、领用各环节要落实进出数量登记和签名等可溯源管理制度。各社区各单位消杀和鼠药投放前应当张贴告知书(见附件),切实做好严防误食鼠药及误食中毒后如何解毒的宣传和应急工作。各医疗单位要切实做好鼠药误食后的急救解毒工作准备。

  3.2024年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告知书(参考模版)

  以居民区、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废品回收站、建筑工地、地下车库、防空洞、管井和公园园林等场所为重点。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各种可能孳生蚊虫的水体依据孳生地性质分别采取翻、清、通、填的分类管理与处置的原则。清除绿化带和卫生死角的塑料薄膜、一次性塑料等容器。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应当逐一翻转倒放。

  (二)管理饮用水或功能性容器积水。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要求严密加盖。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每5~7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

  (三)竹筒树洞的治理。公园、学校、园林景点的竹筒、树洞要用灰沙等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或填堵使其不再积水。

  (四)治理轮胎。轮胎要求叠放整齐并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如用防雨布严密遮盖。对不能有效遮盖的,可对废弃轮胎进行打孔、填砂等处理,或投放倍硫磷等灭蚊幼剂处理。

  (五)杀蚊幼剂处置。对于不能清除的积水,例如市政管网的管道井、雨水井、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集水井,建筑工地积水等不能清除的积水,投放1次灭蚊幼剂控制蚊虫孳生。对于景观水体可放养鱼或投放生物制剂、昆虫生长调节剂等控制蚊虫孳生。常用灭蚊幼杀虫剂及使用见表1。

  注:雨水井灭蚊首选生物杀虫剂,控制白纹伊蚊用苏云金杆菌,控制库蚊用球形芽孢杆菌。

  开展清除蝇类孳生地的群众性运动。对不能及时清除的垃圾、粪便,可投放5%倍硫磷颗粒剂或喷洒5%吡丙醚水乳剂(0.02%,500ml/m2)。常用灭蝇幼杀虫剂及使用见表2。

  以地下车库、防空洞、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绿地等场所为重点,展开成蚊成蝇控制。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食品餐饮店、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商场、超市、各类市场食品点位等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合格率≥95%。

  防蝇设施指能够阻挡蝇类进入室内或接触食物的设施,如纱门、纱窗、风幕机、门帘、纱罩等。主要设置在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如厨房、熟食间、无包装食品橱柜等。

  (1)餐厅食堂等门口应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等设施,或使用旋转门、自动闭合门等。防蝇帘帘片间应重叠2cm,下端距离地面2cm;风幕机宽度覆盖大门宽度,风口向外倾斜30度,有效风速应7.62m/s。

  (2)直接入口食物保存、售卖处需安装方便闭合的小窗口销售或者使用防蝇罩、防蝇柜等,不可敞开售卖。

  最常见的灭蝇设施是各类灭蝇灯,灭蝇灯在安装使用中有以下几点基本注意事项。

  (1)灭蝇灯应安装在光线微弱区域,避免安装在阳光直射、有其他光源干扰或物品遮挡处。

  (2)灭蝇灯安装位置要保持距离地面1.8-2m,距离天花板0.6-1.2m。不应安装在通向室外的门口。

  (3)食品加工区、就餐区等区域应安装粘捕式灭蝇灯,电击式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区及餐桌的上方,避免污染食品影响食品安全。灭蝇灯使用中要定期清洁、更换灯管及粘胶板,保证防制效果。

  根据往年我市蚊蝇药物抗性监测结果显示,淡色库蚊成虫对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和残杀威产生抗药性,家蝇成虫对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产生高度抗药性,对辛硫磷和敌敌畏产生低度抗药性。所以在淡色库蚊成虫化学防制过程中,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和残杀威应尽量减少使用次数。在家蝇成虫化学防制中,应谨慎使用敌敌畏和辛硫磷,并加强其抗药性的监测,建议不用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

  以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各类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厂、粮库(店)、禽畜饲养场,各类商业综合体、集贸(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收集、中转及处理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园园林等为重点开展春季灭鼠工作,消除鼠类栖息地,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鼠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本次灭鼠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突出防鼠设施建设和物理方法灭鼠,科学合理使用化学药物,注重投药质量,提高灭鼠效果和效率。

  1.清理室内外环境杂物,不能清除的杂物应堆放整齐,与墙壁保持距离,并定期翻动。

  2.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贮存用容器应不渗、不漏、能密闭。室外垃圾桶应离墙放置。

  3.贮存食物和饲料时,应放在有防鼠功能的容器内。喂食牲畜、家禽、宠物的剩余饲料PG电子 PG平台应及时收集清理,并贮存于防鼠库房或防鼠容器内。

  各市(区)爱健办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和完善防鼠和灭鼠设施,规范设置毒饵廊(盒),科学合理投放鼠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餐饮、食品加工制售及单位食堂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防鼠设施建设,确保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建筑物与室外环境相通的管道、孔洞,能封闭的应用混凝土堵塞、抹平或用金属板封堵;不能封闭的应用栅条间隔<6mm金属栏栅或直径<6mm金属孔网封堵。

  (2)门与门、门与门框和门与地面间缝隙均应<6mm;食品库房门口应设置高度>60cm的挡鼠板;厨房和食物库房PG电子游戏 PG电子官网等通向外环境的木质门的门框、门的下部应镶高度>30cm的金属板,或设高度>60cm的挡鼠板。

  (3)厨房操作间下水道排水口设有金属栏栅(箅子)时,栅条间隔应<10mm;若出水口没有设置金属栏栅,排水沟的上口应覆盖金属栏栅,栅条间隔或栏栅孔直径应<10mm,且无缺损。地漏应加盖。

  (4)地下室、平房或楼房1层的排风扇或通风口,应设有栅条间隔或栏栅孔直径或边长<6mm的金属网罩;门窗玻璃应无破损。

  (1)毒饵廊(站)设置在垃圾箱房背面或侧面、每幢楼北面下水道附近隐蔽部位。一般每个单元设置一个或每三个单元设置两个。地下室、车库沿墙每10-20米设置一个。毒饵盒(站)长度需≥25cm,避免设置在门厅出入口等人员活动频繁区域以及地势低洼处,设置时避免紧靠墙角。

  (2)毒饵廊(站)内毒饵无霉变,每盒投放灭鼠剂10-15克。

  (3)毒饵廊(站)有统一编号,毒饵盒(站)贴有橘黄色警示标识,警示标识设置在毒饵盒(站)上或设置点上方。投药范围内有灭鼠服务提供方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投放鼠药的相关信息。

  (4)在统一活动期间按本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年内其他时间根据鼠密度监测情况适时投药。可每月检查毒鼠饵站1-2次,查看鼠饵消耗情况,补充盗食鼠饵,更换霉变鼠饵,检查、补充、更换鼠饵有记录。

  各市(区)爱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灭鼠用药的质量关,做好灭鼠药械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推广使用生物、生态防制技术。为确保用药安全,各地公共外环境和居民家庭灭鼠用药由各市(区)爱健办统一组织购买。提倡使用新型低毒、环境友好型灭鼠药,严禁使用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剧毒急性灭鼠药。使用药物和剂型以当地病媒生物抗性水平及灭鼠药现场应用效果为依据,按照轮换用药的原则,尽量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灭鼠药物而导致的耐药性问题的产生。

  (1)室内每间(15平方米)2堆,大面积房间沿边每隔10米投放一堆,每堆10-15克。食堂等餐饮场所内部、食品仓库内等禁止投放鼠药。

  (2)外环境鼠药应投放到毒饵廊(站)中部或鼠洞中,鼠药不得外溢;密度高的区域可以增加投放堆数,每堆10-15克。

  (3)下水道灭鼠建议使用蜡块剂型,蜡块悬吊在离水面或干燥底部以上2 -5 cm,离侧壁距离不大于5 cm。

  (4)采取连续多次投饵法,连投4天,按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加倍补、不吃不补的原则进行补充饵量,投放鼠药后,应注意次日检查,连续检查至少3天。

  老鼠、蚊子、苍蝇等病媒生物不仅干扰我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还能传播多种疾病。春季是第一代蚊蝇开始繁殖的季节,也是鼠类繁殖的高峰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效控制鼠、蚊蝇密PG电子 PG平台度,降低相关媒介传播疾病风险,市爱健办决定从2024年3月中旬至4月中下旬在全市开展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现将本小区(单位)有关实施计划告知如下:

  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清理各类积水容器,治理老鼠和蚊蝇孳生、栖息环境。

  统一开展露头蚊蝇药物消杀、投放灭鼠毒饵工作。露头蚊蝇消杀工作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1.本次活动以环境治理和物理防制为主,化学防制药物消杀为辅,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动手,整治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杂物,封堵鼠洞、缝隙等,清除蚊虫孳生地,治理蚊虫栖息环境,完善防制设施。

  2.严禁擅自生产、加工、配制鼠药和灭蚊蝇制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性药物。居民家庭如需灭鼠药,可联系所在社区居委会咨询领取。

  3.投放毒饵和化学消杀期间,请妥善保管好食物,防止污染,看管好孩童和宠物,如有误食(吸),要及时送医。

  (根据实际对工作情况进行简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整治面积、清理垃圾数量,布放捕蝇笼、毒饵站数量,投放灭鼠毒饵数量、蚊蝇药物消杀面积等)

关于开展2024年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的通知(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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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蚊虫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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